要申報贈與稅的身故保險給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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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會計師作為專業人士,在稅務上時常被賦予很高的期待。但稅務牽涉極廣,就連國稅局專員、官員也是會有遺漏之處,會計師亦然。就像醫師與律師也有其專業領域一樣。本篇介紹一個實際案例,分享保險給付與遺贈稅的一個簡單案例,一個不小心可能就損失30幾萬。
實際案例
昨天一位顧問好友與我討論到一個有點意思的案子。大意是說,一張身故給付約600萬的保單關係人:
要保人:太太
被保險人:先生
身故受益人:太太
因為先生重病快不行了,太太的會計師朋友就建議將受益人改為小孩,免去未來贈與給小孩的稅負問題。
因此調整過後:
要保人:太太
被保險人:先生
身故受益人:(變更成)孩子
最近先生身故了,會計師說保險給付是免稅遺產,不用擔心稅負問題。
而這個狀況被我的顧問朋友發現,緊急告知這位太太:這筆保險金需要申報贈與稅,否則可能會有30多萬的處罰。太太看他年紀輕輕,不大相信,寧可相信會計師。
於是朋友趕緊去國稅局取證,並獲得證實。不知後續這位太太知道後會做何感想。
本案中保險金應屬於太太財產。若是指定受益人為孩子,將符合<遺產及贈與稅法>第4條的贈與行為,若加上當年其他贈與額度超過244萬元,應在30日內申報。
會計師有其專業領域,但須知隔行如隔山,講話要負責。當然也不是所有會計師都不懂,我們協會的會計師可以跟你聊上三天兩夜的遺贈稅。
這故事還有個小插曲:聽說在國稅局請教時,第一位專員講的也不對,而被後面兩位資深前輩糾正…
類似問題能怎麼做
有關保單關係人寫法及相關稅負,網路上資訊很多,我就不贅述。考慮到連9成以上的保險業務員跟理專怎麼學也學不會,可想其複雜度與枯燥性,你也可以直接連絡顧問討論。